邢台市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导语 居民在邢台市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如果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该怎么办?详见全文。

  保障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30日内,通过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或“邢台住房保障”手机APP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对于不能通过平台提交申请材料的,也可在家庭信息发生变化的次月前5个工作日,报住房保障资格所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指导录入。

  所在地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变化情况审核后作出延续、调整或者终止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保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无故未按规定主动申报,或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区住建(城建)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将其行为记入邢台市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或公共资源浪费的,由保障家庭承担相应责任;

  未按规定主动申报家庭变化情况,导致少发租赁补贴或者多交房屋租金的不予补发或者退还,多发租赁补贴或者少交房屋租金的需退还租赁补贴或者补交租金差额,住房保障资格被取消的,损失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符合现行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可重新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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