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才购(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导语 邢台发布邢台人才补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邢台市购(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详见全文。

  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按10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

  硕士研究生按8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第1年4万元,之后每年2万元);

  分三年发放。补助发放期间必须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如申请人在补贴发放期间,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将所购房屋转让,则后续补贴停止发放;

  租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按15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按10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

  共发放36个月。个人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购房并申请购房补贴的,自第一年购房补贴发放当月停发租房补贴。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租房补贴领取条件的,则自不符合条件第二个月起停发补贴;

  注意

  对本人及配偶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不能再享受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优惠政策;

  承租公租房的必须在领取租房补贴之前先行腾退;

  享受租(购)房补贴政策人才由于工作调动调离原单位所在县(市、区),则按原单位所在县(市、区)引进人才政策继续执行;

  个人原因自主创业人才,按照创业场所所属县(市、区)人才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引进】可获取邢台市人才购(租)房补贴及燕赵英才卡申请指南等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