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柏乡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根据邢市财社【2019】7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2023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柏乡人社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通知,详见正文。
一、补贴范围:
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柏乡县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及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先缴后补,不缴不补,一年一办”的原则。2023年首次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
二、补贴期限及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年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且补贴年限连续计算。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享受补贴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超过2022年社平工资100%以上的部分不予补贴)。补贴起始时间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登记灵活就业的次月开始计算。
三、申请补贴程序:申请人员持2023年社会保险费缴费票据原件到灵活就业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表格,经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合格,到县人社局302室进行复审。
四、补贴受理时间:
2023年9月1日—30日(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补贴材料:
1、《柏乡县2023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1张;
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银行卡功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
六、县人社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咨询电话:7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