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低保申请和领取方法
导语 邢台低保的申请对象:凡具河北省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居民。申请方法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具体内容及领取方法见正文。
申请对象
凡具河北省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居民。
申请方法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领取方法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申请受理地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每月10号前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账户。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应当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快捷。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用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应当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6、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