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隆尧县2021年门诊特殊疾病票据提交要求一览

导语 11月15日-11月30日隆尧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提交门诊特殊疾病票据,城镇职工到县医保局医保大厅提交。门诊特殊疾病票据提交详细要求请见正文。

  隆尧县医保局关于提交门诊特殊疾病票据的通知

  一、票据提交时限

  新审批特殊疾病病人(指特殊疾病编码202009****开头的,药费票据从2021年1月1日起收;当年四种门诊特殊重大疾病患者按当月申请次月享受政策,原慢病患者的药费票据从2020年11月起收。

  注:票据收取按照省内无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省外定点医院只准许定一家医院,其他定点不予报销。(省外定点选择后省内定点不享受报销)由于定点直报医院开通慢病即时结算报销,无法确定是否报销的票据先收集,经核定后符合条件的纳入报销范围。

  二、需要提交证件

  城乡居民需提供:定点医院门诊票据原件,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特殊疾病专用证、相关联的建行银联卡复印件。

  职工需提供:定点医院门诊票据原件,病人身份证、特殊疾病专用证、相关联的中行银联卡复印件。

  注:所有证件复印到一张纸上,一式两份,并在复印件上写明银联卡号和卡主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三、收集方式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

  2、城镇职工到县医保局医保大厅办理。

  四、收集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30日。

  注:按照相关条例对于重复报销、欺诈骗保将依法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邢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缴费渠道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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