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邢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及标准

导语 邢台市今年将继续以最高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裁员率标准由去年的4.5%放宽降至6%。同时,将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纳入返还范围。

  邢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领条件

  1、参保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

  2、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总数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承诺形式);

  4、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注:严重失信参保单位、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照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注: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和滞纳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取邢台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申领指南及申领入口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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