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失业补助金就业了还能领取吗?

导语 若申领人重新就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持有《营业执照》)了,便无法领取失业补助金。出现下列情形的终止发放,未领取的月数将不予保留。

  问:就业了还能申领失业补助金吗?

  答:不能。

  以下形应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持有《营业执照》);

  3、享受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死亡的。

  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申领人出现以上情形的终止发放,未领取的月数不予保留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2021年6月30日前已申领并审核通过,发放未满6个月的,可继续发放至6个月期满;

  2、2021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取邢台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申领指南及申领入口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