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南和区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导语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

  (2)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2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

  (3)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需开通银行功能)或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2)符合政策内生育相关材料或生育二维码信息;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存活的提供相关资料;

  (4)出院记录(盖章)。

  申请时间

  2020 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份生育的人员,由各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汇总,并填写《邢台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及《邢台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汇总表》,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职工医保窗口进行集中申报。不符合条件的资料,由单位归还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逾期不报的,此时间段的生育津贴待遇原则上不再受理。

  对2020年9月及以后生育的人员,在女职工生育后 150 日内或实行节育措施60日内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职工医保窗口进行申报,即时受理,集中审核,按批拨付。

  咨询电话:4560017、13303399687、1330319617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取邢台市生育津贴补贴标准、领取方式、领取材料等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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