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邢台襄都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补贴期限标准(附申请材料)
导语 2020年邢台襄都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仍在进行,有哪些人满足申请条件,详见全文。
(一)补贴期限: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身份证记载的年龄为准),可延长至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2020年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超过缴费基数100%以上的部分不予补贴。间续缴费的以实际缴费为准,补贴时间连续计算。2020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再次认定),从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次月起给予补贴。计算方法:实际缴费金额÷缴费月数×可享受补贴月数×50%(进元取整)。
申请时间
2021年5月28日—2021年8月28日(工作日)
提供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2020年度税收电子转账凭证原件(区参保人员);
3、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4、本人“工商银行”卡(折)原件;
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附《毕业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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