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邢台襄都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

导语 2020年邢台襄都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仍在进行,有哪些人满足申请条件,详见全文。

  户籍在襄都区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2020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含大病医疗)人员。

  包括:2019年度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到期人员、以及2020年度首次申请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包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及其职工、2020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补贴期限标准

  (一)补贴期限: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身份证记载的年龄为准),可延长至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2020年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超过缴费基数100%以上的部分不予补贴。间续缴费的以实际缴费为准,补贴时间连续计算。2020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再次认定),从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次月起给予补贴。计算方法:实际缴费金额÷缴费月数×可享受补贴月数×50%(进元取整)。

  申请时间

  2021年5月28日—2021年8月28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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