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邢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取流程是什么,详情请查看全文。
申请条件
大修自住房屋的公积金缴存人。
办理材料
1、建造、翻建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所建造、翻建住房座落在农村的, 提供乡(镇) 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宅基地证明、工程预(决算)报告;
填报须知: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姓名的《宅基地证》,村委会出具的批准建造、翻建住房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3、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103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6.1-8.31)8:30-12:00 14:30-17:30
冬季(9.1-5.31)8:30-12:00 13:30-17: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邢台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办理指南及公积金办理网点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