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幼升小报名材料要求
导语 报名邢台襄都区公办小学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各类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邢台市襄都区小升初报名材料要求
(一)房户一致(不少于5张)
1.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中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
2.以适龄儿童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二)直系三代一致(不少于8张)
1.以祖辈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中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适龄儿童父或母户口页(房产所有人、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必须在同一户口薄);
3.监护人(父母)分别出具的无房证明。
(三)拆迁户(不少于6张)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盖章页;
2.拆迁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
3.监护人(父母)分别出具的无房证明。
(四)房户不一致类(不少于5张)
1.户口簿中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
2.以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五)有户籍无房(不少于3张)
辖区户口簿中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
(六)有襄都区房产(不少于5张)
1.户口簿中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
2.以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
(七)有居住证(不少于4张)
1.有效期内居住证;
2.户口簿中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
(八)优待政策(不少于4张)
1.户口簿中户主户口地址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户口页;
2.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编号页,房产证所有者页或居住证等相关信息图片。
特别说明
1.监护人一般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其他自然人。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的,须出具离异判决书。适龄儿童属于领养的,监护人需要提供领养证明。
2.房产证明一般是指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历史原因或其他情况无法办理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备案的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和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佐证材料)。
3.截止报名前,有购房合同但未交工、未入住的,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
4.监护人的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提供打印日期是距离现场审核资料时间一个月内的不动产查档证明。
5.继续落实2020年招生文件中“自2020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政策。
6.从2023年开始,非襄都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我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并申请入学的,按照《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要求,应有以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
7.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其监护人(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其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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