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平乡县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流程(附学区划分)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平乡县实际,平乡县教育局发布了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低龄生。对于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当由监护人向户籍地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县教育局批准;严禁自行延缓入学。
2.初中一年级招收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1.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2.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3.城区学校(小学、初中)入学条件及报名需提交材料(点击此处查看)
4.招生时间和程序
根据教育局统一安排,由招生学校向每位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下发《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1)小学招生(8月3日-8月10日)。城区公办小学招生顺序依次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生源分批进行招生;第五类生源由县直第二小学、县直第六小学、河东小学按照相对较近的原则进行招生(以贸易街为界限,贸易街以东到县直第六小学或河东小学报名;贸易街以西到县直第二小学报名)。
(2)初中招生(8月3日-8月15日)。城区初中(滏阳、二中、五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8月3日—8月10日)。实行“单校划片”政策。按照城区“五个生源类”分批进行招生。
第二批次(8月11日—8月15日)。实行“多校划片”政策。城区初中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将所有剩余学位按照全县小学毕业生比例分配到2021年有小学毕业生的公办、民办学校,县城片区小学除外(县城片区小学:县直一小、县直二小、县直三小、前进小学、北牌小学、南牌小学、人民街小学、东河村小学、时村联小、位庄小学、河东小学)。
(3)结果公示并备案。城区学校完成招生之后,录取结果要在学校大门口予以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含公示现场照片)。城区小学于8月11日完成报备;城区初中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和报备,第一批次(城区片区招生情况)于8月11日完成;第二批次(农村小学分配指标生招生情况)于8月16日完成。
(二)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1.农村小学招生范围:由各学区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自行划定。
2.农村初中招生范围:
3.农村学校(小学、初中)入学条件及报名需提交材料。
“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到划片学校报名。
4.招生时间和程序。
农村学校招生工作与城区学校同步进行,招收各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严禁超出县域招生,严禁超出招生计划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通过随机派位方式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四)特教学校招生工作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普通学校或特教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除了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出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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