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高速通行相关问题问答一览

导语 邢台高速通行收费后如何开具发票,是否提供纸质发票,超期发票如何开具,更多问题及详细回答,请查看全文。

  问:申请开具电子发票需要什么条件?

  答:(1)持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正常交费;

  (2)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完成注册验证;

  问:电子发票推出后,车道是否会继续提供纸质票据?

  答: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现有方式领取纸质票据。

  问:客户交纳收费公路通行费后,多长时间能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答:客户可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的第10个自然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取得相应消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异常交易除外)。 自交易记录产生起的12个月之内,客户可登录发票平台开具发票;

  问:超期发票如何开具?

  答:超过12个月的交易记录如需开票,则需通过智能客服提交申请后开具。

  问:发票平台服务渠道有哪些?

  答: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票根”APP、客服电话95022。

  问:怎样打印发票

  答:

  1、安装票根APP或者登录www.txffp.com

  2、客户注册,通过手机号和验证码免费注册,

  3、绑定ETC卡或用户卡。(校验办理ETC时登记的开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4、选择充值交易记录打印发票(仅限储值卡)或选择收费公路通行交易记录打印发票。

  5、确认开票信息。

  6、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问: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几类?

  答:分为不征税发票和征税发票。

  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要发票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左上角打印“通行费”字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部分,由ETC发行方选择不征税编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

  ETC预付费客户可以选择在在充值后索要发票或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要发票,不可重复开具。充值后索要发票的,暂由发行方开具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要发票的,开票规则同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

  问:客户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否自行打印?

  答:可以。

  问:ETC卡充值后已开具发票,通行收费公路后还能否开具发票?

  答:不能。

  问:单次缴费通行收费公路后,取得的发票是一张吗?

  答:不一定,可能是多张,但电子发票合计金额和用户实际交费金额一致。

  问:企业开具发票应提供哪些基本信息?

  答: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企业名称等信息。

  问:绑定ETC卡时,校验信息不通过怎么办?

  答:联系ETC卡发行方更正相关信息后,再到发票服务平台绑定ETC卡。

  问:更换了用于注册的手机号码怎么办?

  答:用新手机号码注册成新用户,再次输入绑定ETC卡需校验的信息,重新绑定。

  问:ETC卡或用户卡注销前发生的通行费能否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答:可以。

  问:ETC卡内记载车牌号码与标签记载或车辆车牌号码不一致,是否可正常通行ETC、MTC车道吗?

  答:不能。用户应妥善保管畅行卡和电子标签,使用过程中保证畅行卡和电子标签与签约车辆一一对应。若用户非正常使用,服务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应服务。

  问:解除黑名单后,可以立即通行高速吗?

  答:解除黑名单后不能立即通行高速,您解除黑名单的信息在24小时内会下发到河北省的各个收费站,解除黑名单24小时之后您就可以正常通行高速了。

  问:如何解除黑名单?

  答:您的银行账户足够支付通行费,同时账户状态正常,扣款成功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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