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普通护照办理指南2024

导语 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全国通办”的出入境证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香港或澳门探亲、团队旅游、逗留、其他等4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为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邢台护照办理全流程指南。详见正文。

  证件类型

  普通护照

  受理条件

  自然人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由其监护人陪同,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点击查看相片标准

  3、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点击查看下载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可提前预约办理。

  办理费用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规定,

  护照120元/本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批准签发的普通护照,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办理地点

  1、市政务服务中心: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2、市公安局:邢台市守敬北路46号邢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1、2、3号窗口

  更多办理地点点击进入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1)窗口受理

  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审核签批

  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3)缴费制作证件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 护照120元/本。

  所需材料说明点击进入

  2、网上办理预约

  (1)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并点击“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

  点击“中国公民服务”进入服务页面;

  选择“业务办理”下方的“预约办理”;

  按照页面信息填写“姓名”,输入“身份证件号”等信息,点击“下一步”并按照流程指引预约。

  (2)支付宝小程序

  支付宝搜索“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保存下方二维码图片进入支付宝“扫一扫”,进入页面;

  点击“中国公民服务”进入服务页面;

  选择“业务办理”下方的“预约办理”;

  按照页面信息填写“姓名”,输入“身份证件号”等信息,点击“下一步”并按照流程指引预约。

  (3)网址网页

  点击>>>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服务页面,并点击“出入境证件预约申请”;

  按照页面提示输入“证件号码”“密码”等信息,点击“登录”;若无账号信息,可先点击下方的“立即注册”,再按照页面指引完成预约。

  咨询电话

  0319-2202467

  0319-220246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护照】可获取邢台护照首次办理、换发、补发、加注等办理指南以及护照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费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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