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襄都区2022小升初招生

导语 邢台襄都区小升初招生通知已出,现整理公办初中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指南和划片范围等内容。

  2022邢台市襄都区公办初中招生通知

  划片范围:点击查看

  一、招生对象

  符合襄都区招生条件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流程

  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审核

  (一)线上报名:2022年8月4日8:30-8月8日17:30

  符合招生条件的区内小学毕业生、区外小学毕业生同时填报信息。

  (二)线上初审+线下审核

  1.区内小学毕业生:线上初审、线下审核由所报片区初中学校负责,初中根据区内小学审定的小学毕业生信息与家长线上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8月5日后学校将有序开展线下审核,线下审核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和报名实际通过招生平台另行通知,8月16号后家长可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区外小学毕业生:线上初审由所报片区初中学校负责,线下审核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8月8日后将有序开展线下审核,线下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招生平台另行通知,8月16号后家长可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报名、录取流程

  (一)报名

  1.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通过手机微信扫码、登录邢台市“便利邢”APP

  2.依次进入:襄都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用户设置密码——用户登录——初中报名入口——选择相关分类——选择相关类型(只能选择一个)——进入报名——承诺与报名须知——同意后依次按要求填报信息——保存提交

  (二)录取

  学校线上初审——初审结果合格的——所报学校确定线下审核时间——家长根据平台提示到学校参加线下审核——学校录取——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初审结果不合格的——按要求修改相关信息——保存提交——线上审核——审核合格——所报学校确定线下审核时间——家长根据平台提示到学校参加线下审核——学校录取——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四、报名批次

  线上报名分为襄都区户籍、非襄都区户籍、享受优待政策三类,小学毕业生的父母应依据《邢台市襄都区2022年初中招生范围》及以下要求报名。

  学校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顺序录取。如某一批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派位、调剂时间、方式结合学校报名实际另行通知)

  五、报名条件

  第一批次:

  1.襄都区户籍,房户一致: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长期实际居住,房产、户口、居住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其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的,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2.襄都区户籍,直系三代一致: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100%所有,房产、户口地址一致),且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无房产的,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3.襄都区户籍,拆迁户: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的,按照户籍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户口簿、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批次:

  4.襄都区户籍,房户不一致: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小学毕业生或其监护人在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长期实际居住,房产、户口不一致,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或其监护人100%产权所有的,按照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批次:

  1.非襄都区户籍,有襄都区房产:小学毕业生或其监护人在襄都区内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长期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且有相关佐证材料),房产为监护人或适龄儿童100%产权所有的,选择房产地址所属片区初中报名,需准备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四批次:

  1.襄都区户籍,有户籍无房产: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有襄都区或邢东新区户口、但无自购住宅性质房产(不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的,邢东新区范围内选择晏家屯中学报名,襄都区范围内可就近从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两所学校中选择(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需准备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2.非襄都区户籍,有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有居住证的,邢东新区范围内的选择晏家屯中学报名,襄都区范围内中兴东大街以北可选择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中兴东大街以南的可选择邢台市第十中学报名,需准备居住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报名材料

  点击查看>>>2022邢台襄都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资料汇总

  七、优待入学

  1.入学方式

  享受优待政策现役军人、烈士、人才引进等享受国家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报名前小学毕业生家长可向所属部门申请,符合相关政策的,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入学材料

  报名时,需上传小学毕业生相关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并报送相关部门。现役军人: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结婚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他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相关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结婚证、小学毕业证(或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八、报名说明

  1.线上报名先后次序、线下审核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线上填报信息与线下审核资料需相互一致、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而造成小学毕业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承担后果。

  2.监护人一般是指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小学毕业生的父母离异的,须出具离异判决书。小学毕业生属于领养的,监护人需要提供领养证明。

  3.监护人的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提供打印日期是距离线下审核资料时间一个月内的不动产查档证明。

  4.房产证明一般是指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历史原因或其他情况无法办理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备案的购房合同、小产权购房证明、公房改革证明及监护人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佐证材料)。

  5.截止报名前,有购房合同但未交工、未入住的,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

  6.自2022年9月1日起,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三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7.从2023年开始,非襄都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襄都区有自购住宅性质房产,并以此申请学位的,按照《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要求,应有以此房产申请办理的居住证(市辖区户口除外)。

  8.小学毕业生户口簿无法证明其与监护人(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小学毕业生《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生户口簿无法证明其监护人(父母)之间关系的,需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明。

  九、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3605040、3605041、360504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来访接待地址:邢台市襄都区龙泉东大街350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升初】可获取邢台各区小升初招生报名入口、了解各区招生政策/划片/材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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