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退休金2023年新调整方案

导语 政策公布了2023年1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如下。

  2023年河北邢台退休养老金上涨方案

  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办法和标准:

  1.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3.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増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以上政策来源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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