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慢病血液系统疾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慢病血液系统疾病报销分职工与城乡居民,职工通过认定后,达到起付线400元可报销70%;城乡居民正常参保认定后,达到起付线400元,可报销60%。更多报销比例信息见正文。
邢台慢病血液系统疾病报销比例
(1)职工门诊慢(特)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在定点医药执行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 70%,门诊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85%。
(2)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就诊时,属于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起付线标准400 元,政策范围内报销60%。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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