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残疾证换领有哪些流程

导语 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除提交当地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当地的有效居住证。

  材料目录主要包括:

  (一)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五)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1.到期换证

  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9年后残疾人可申请换领新的残疾人证。申请到期换领新证的持证残疾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到期换证申请。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

  凡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到期换发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残疾人证到期换发时,经常居住地残联认为持证残疾人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残疾类别/等级与残疾人证不符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组织对残疾评定结论等进行公示。户籍地县级残联根据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注销残疾人证或换发新的残疾人证。到期换发的新残疾人证,其有效期起始日期以户籍地残联核发日期为准。

  2.残损换新

  残疾人证残损影响使用,可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申请办理残损换新。残损换新申请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残损换发的新残疾人证,其有效期起始日期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3.资料更新换证

  残疾人证有关内容(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发生变化,需要更新的,持证残疾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残疾证】可获取邢台市残疾证办理、注销、迁移指南及邢台残疾证享有的优惠政策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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