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何出示使用

导语 自2020年6月20日起邢台市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下同)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

  ◆ 在线出示: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单位用户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下载有效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 离线出示: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

  ◆ 打印出示: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取得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是否还要在车窗上粘贴纸质标志?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遇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如何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年检】可获取交管服务APP下载入口、机动车年检办理指南、异地年检申请流程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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