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什么情况下失业登记会被注销

导语 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获得帮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阅读:都有哪些渠道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访问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可以从电脑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办理,也可以从手机端下载“掌上12333”APP办理,或是从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363个服务渠道办理,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先申领再办理。

  此外,劳动者也可通过户籍地或常住地提供失业登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应用平台在线办理,或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取邢台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申领指南及申领入口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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