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个月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2.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胚胎移植)发生的医疗费用;
3.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4.因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5.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
6.不孕症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妊娠终止发生的医疗费用;
8.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9.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