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邢台南和区消费券使用规则详情

导语 2024年2月22日上午8时至2024年2月28日22时,南和区发放消费券,仅限在指定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单位)使用。

  2024邢台南和区消费券使用规则详情:

  1.消费券数量有限,用完即止,仅限在指定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单位)使用。

  2.政府电子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能使用的,过期自行作废。

  3.政府电子消费券仅限于个人消费抵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不得使用政府电子消费券。

  4.政府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

  5.每单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政府电子消费券,不得累加使用。

  6.消费者在使用政府电子消费券消费时,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但不得与政府组织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取邢台最新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入口+规则+券额)、使用门店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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