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邢台市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

导语 2023年邢台市低保人员怎么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是什么,在哪里办理,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名下联名卡或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任一行个人一类储蓄卡。

  3、《低保证》或《特困证》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原件。办理地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12329

  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提取证明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审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提取规定的,管理部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管理部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取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并按照管理部要求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管理部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不准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

  3、资金支付。准予提取的,提取资金转入缴存人本人银行账户。

  附件下载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

  1、提取金额: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整取到百元。

  2、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尚未偿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间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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