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邢台市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
导语 2023年邢台市低保人员怎么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是什么,在哪里办理,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名下联名卡或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任一行个人一类储蓄卡。
3、《低保证》或《特困证》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原件。办理地点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12329
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提取证明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审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提取规定的,管理部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管理部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取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并按照管理部要求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管理部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不准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
3、资金支付。准予提取的,提取资金转入缴存人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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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
1、提取金额: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整取到百元。
2、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尚未偿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间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