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开发区购房补贴怎么领取?

导语 在邢台经济开发区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月1-10日将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交由用人单位提交申报购房补贴,详见正文。

  2022邢台开发区购房补贴领取指南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每月1-10日受理(节假日除外),原则上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申请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一表三份)【点击下载】(附件含购房补贴实施方案)

  2.证明材料

  (1)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对于2001年(含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的申报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劳动合同;

  (4)社保缴纳证明;

  (5)个人住房证明;

  (6)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受理。2020年1月1日后,凡符合购(租)房补贴条件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将申报材料和申请表报开发区城市建设局,由区城建局对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需复核社保缴纳、学历认定、劳动合同等材料的申请对象,由区城建局函告区组织人事局,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在收到复核函后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结果。

  经复核后,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详细原因或其他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区城建局。

  2.公示。经审核后,由区城建局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对象信息在邢台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区财政金融局。

  审核未通过的注明原因,告知相关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人员,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3.拨付。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报区财政金融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拨款至区城建局,区城建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单位(自主创业者)由单位发放给补贴对象。

  补贴说明

  补贴政策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请及时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查询邢台各地人才购(租)房补贴申领指南/材料,查看各区补贴政策等内容。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