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导语 2022年7月开始,邢台公积金缴存基数新政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760元,即最高不超过2021年度全邢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

  调整时间

  2022年7月1日

  上限计算

  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最高为17760元

  相关调整

  1.缴存基数计算

  2022年度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为2021年度(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2021年1-12月份)总额除以12(缴存基数整取到10元,10元以下四舍五入)

  2.缴存基数下限

  职工月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3.新入职职工

  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4.新调入职工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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