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一览

导语 数据显示,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正确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开发区发出倡议:

  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一、佩戴安全头盔。在驾乘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做好佩戴头盔的践行者。

  二、家人主动劝导。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做好佩戴头盔的宣传者。

  三、党员干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四、督导整改落实。区文明办、交管部门将联合在区属单位、企业门口不定期进行暗查,并对头盔配备情况进行全区通报;交管部门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并抄告所在单位,属于违法行为的一律落实处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邢台电动自行车条例法规+登记上牌指南/条件/材料/内容+上牌服务网点+变更登记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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