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补税?

导语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2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哪些情况需要办理补税?请见正文。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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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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