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导语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文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 (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注销登记申请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1、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

  2、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信息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属于被盗抢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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