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导语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文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 (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注销登记申请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1、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
2、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信息与登记内容不一致的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属于被盗抢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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