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导语 本文整理了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支出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方式、扣除标准、扣除主体等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

学历教育支出

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

1000元/月/每个子女

扣除主体

父母(法定监护人)各扣除50%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注意事项

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邢台个人所得税办事官方网站及APP下载、个税专项扣除确认指南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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