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导语 邢台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邢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购买商品房贷款

申请条件

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所购房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合作备案楼盘。

办理材料

1、《邢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承诺书》原件1份(夫妻双方需现场面谈、签字并加按手印)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机构复印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内容错误无法证明借款人夫妻关系的,提供可以证明借款人夫妻关系的同一户口簿或本人出具书面承诺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各1份(有效期一个月)

5、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款发票原件(或付款收据)及复印件1份。

6、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要包括:

(1)对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丧偶未再婚的另需提供死亡及关系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对配偶在外地,当事人不能亲自来办理贷款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持上述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将贷款有关信息录入微机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指导借款人夫妻双方预签借款合同、借据。

2、贷款审核(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如有疑义,可做进一步深入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借款人贷款期限、贷款额度、系统录入等进行审核,审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审批。

3、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审批。对准予贷款的,向受托银行移交贷款资料。

4、保证担保。由受托银行落实贷款保证担保,要求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处签字盖章,并足额缴纳贷款保证金。

5、打印合同。受托银行从系统内正反面打印《借款合同》中特别签订条款内容。

6、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转到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注意事项

1、正常缴存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所在单位和本人(自缴人员)公积金按月连续、足额缴存。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合作备案楼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项目准入证明资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批准后签订合作协议,施工进度达到高层过半、多层主体封顶,并经实地查看现场通过备案的楼盘。

3、离婚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手房贷款

申请条件

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购买100%产权二手住房(过户日期在3个月以内)。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办理材料

1、《邢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承诺书》原件1份(夫妻双方需现场面谈、签字并加按手印)。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机构复印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内容错误无法证明借款人夫妻关系的,提供可以证明借款人夫妻关系的同一户口簿或本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各1份(有效期一个月)。

5、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过户后的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要包括:

(1)对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丧偶未再婚的另需提供死亡及关系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对配偶在外地,当事人不能亲自来办理贷款的,需出具公证部门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持上述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将贷款有关信息录入微机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指导借款人夫妻双方预签借款合同、借据。

2、贷款调查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如有疑异,可做进一步深入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借款人贷款期限、贷款额度、系统录入等进行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贷款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审批;对准予贷款的,向受托银行移交贷款资料。

4、打印合同。受托银行从系统内正反面打印《借款合同》中特别签订条款内容。

5、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按规定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为公积金机构),由公积金管理机构派专人领取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交受托银行或管理部保管。

6、贷款发放。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付至与借款人约定的账户内。

注意事项

1、正常缴存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所在单位和本人(自缴人员)公积金按月连续、足额缴存。

2、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买卖房屋的不予受理。

3、对平房或已纳入规划拆迁范围并已开始拆迁的房屋不予受理。

4、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5、过户后不动产证土地性质必须为“住宅”,其他性质的不予受理。

6、离婚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

认定规则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没有住房且没有使用过住房贷款的为首套房,有一套住房或使用过一次住房贷款的为二套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执行二套房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我市住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3)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使用过一次住房贷款,但为同一套住房的;

(4)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两次住房贷款的;

(3)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使用过一次住房贷款,但非同一套住房的。

贷款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四项的最低值:

1、根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确定的贷款限额。即:

(1) 借款人贷款额=(借款人公积金月缴额/月缴存比例+配偶公积金月缴额/月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5)×贷款期限(月)×信用系数(1)。

(2)借款人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的50%,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首月月还款额计算。

(3)借款人夫妻双方名下有商业贷款、担保或者其他负债等影响其还贷能力的因素,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适度减少贷款额度。

2、按照当前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一定倍数(目前暂定为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即:

借款人贷款额=(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20

3、根据房屋总价(不含双气、契税、维修基金及车位)的一定比例、担保方式及剩余房款确定的贷款限额。其中,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60%。

4、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60万元,单职工不超过40万元。 贷款额度为5000元的倍数。

贷款年限

1、原则上贷款期限为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要严格按照身份证上记载时间计算,精确到月。

2、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处级干部60岁。

3、对申请延长贷款年限的,管理部可结合借款人实际情况在退休年龄基础上适度延长1-5年。

贷款利率

利率说明

现行利率:

1、1至5年(含5年)月利率2.2917‰(年利率2.75%);

2、5年以上月利率2.7083‰(年利率3.25%);

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1、其中1至5年(含5年)月利率2.52‰(年利率3.0250%);

2、5年以上月利率2.9792‰(年利率3.575%)。

利率调整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起按公积金贷款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邢台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办理指南及公积金办理网点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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