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办理通行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导语 按照市大气办《邢台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邢台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办法》《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部分车辆进入邢台需要通行证,具体要求请查看全文。

  1、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车辆运输货物范围:

  (1)临时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鲜产品、药品、邮递物流等涉及民生物资车辆,以及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的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等货运车辆;

  (2)救灾物资、民生保障物资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快速、便捷通过。

  注:邢台钢铁、国泰电厂、中钢邢机、金牛玻纤、邢东矿等涉及大宗货物运输企业车辆(10辆以上)、商砼车、渣土车,以及运输散装货物(沙、石料、煤等)车辆需要到交警支队办理长期通行证;

  2、通行时限: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24小时。

  3、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运输车辆排放标准:

  非预警期间:符合国五标准及以上货运车辆。

  预警期间:符合国五标准及以上货运车辆可以办理(所有为企业运输物料的柴油车辆禁止办理)。

  注:1、外埠过境大型货运车辆一律引导环城高速或新环城公路绕行。

  2、柴油车辆必须在入市口进行尾气检测,尾气排放达标的,予以办理电子通行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通行证】可获取邢台电子通行证办理入口、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