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邢台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邢台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低保证》或《特困证》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填写《邢台市突发事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工配偶发生突发事件,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工直系亲属发生突发事件,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单位、居委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突发事件当事人和配偶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在职职工由单位开具;退休人员由单位或社保机构开具;没有工作的人员收入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测算。

  5、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1至4项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①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②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如遇不可预见事故、灾难,除提供1至4项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事故处理部门或单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

  ②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离休、退休、退职提取;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或者单位出具的离休、退休、退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出境定居;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公证部门(或法院)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判决书),或者死亡职工单位出具的《死亡职工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市中心统一制作格式)。

  3、领取人(应为继承人之一)身份证、职工死亡证明。

  七、集中封存账户职工提取。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职工提取审批表》1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另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心为职工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邢台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办理指南及公积金办理网点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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