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邢台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邢台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基本材料: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选择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

  1、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市区购房的,提供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打印的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合同未实行网签备案的县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部核实后办理。

  2、职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准予办理提取。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以内夫妻双方的首套房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4、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均可提取公积金。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提取的,提供同一户口本或公安部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由住房公积金所有权人出具书面承诺。

  5、对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凭2015年8月1日(含)后办妥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收据等资料办理提取。以房产证提取的,提供不动产发票、契税票、购房合同或收据等证明材料之一用以确定提取限额。

  二、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提取 ;

  1、集资建房全体职工名单。

  2、《职工集资建房协议(合同)》和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以内夫妻双方的首套房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5、职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准予办理提取。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均可提取公积金。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提取的,提供同一户口本或公安部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由住房公积金所有权人出具书面承诺。

  7、对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凭2015年8月1日(含)后办妥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收据等资料办理提取。以房产证提取的,提供不动产发票、契税票、购房合同或收据等证明材料之一用以确定提取限额。

  三、购买单位团购住房提取 ;

  1、职工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的,按照购买商品房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未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的,提供单位与开发商签定的总购房合同,购房全体职工名单、职工与单位签定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以内夫妻双方的首套房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3、职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准予办理提取。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均可提取公积金。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提取的,提供同一户口本或公安部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由住房公积金所有权人出具书面承诺。

  5、对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凭2015年8月1日(含)后办妥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收据等资料办理提取。以房产证提取的,提供不动产发票、契税票、购房合同或收据等证明材料之一用以确定提取限额。

  四、购买二手房提取;

  1、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税票)。

  2、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以内夫妻双方的首套房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3、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均可提取公积金。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提取的,提供同一户口本或公安部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由住房公积金所有权人出具书面承诺。

  4、对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凭2015年8月1日(含)后办妥的房产证办理提取。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1、《拆迁补偿及安置协议》和差价款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工以自有资金全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以内夫妻双方的首套房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4、职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准予办理提取。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取金额为《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差价款总额。

  5、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均可提取公积金。父母给子女买房或子女给父母买房提取的,提供同一户口本或公安部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由住房公积金所有权人出具书面承诺。

  6、对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凭2015年8月1日(含)后办妥的房产证或《拆迁补偿及安置协议》、收据等资料办理提取。

  六、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姓名的《宅基地证》,村委会出具的批准建造、翻建住房证明。

  七、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房屋所有权证、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偿还商业住房贷款需另外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银行出具的近3期(含3期以上)的还款证明。提前还清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清贷款证明。

  九、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市场其他住房;

  1、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房租收据。

  2、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提供夫妻双方在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以内的无自有住房证明。

  十、支付物业费提取。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3、单位出具的组织物业提取的公示及资金发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邢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邢台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办理指南及公积金办理网点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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