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再生育审批办理

导语 为您提供邢台再生育审批办理,内容详细易懂,希望能帮到您!

  许可条件

  为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办理再生育审批事项。办理对象为有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一)、(四)项的职工。

  申请材料

  1、《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双方的身份证和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生育子女的证件或证明、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及缴费票据。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并应根据不同申请理由,分别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4、当事人具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1份)

  5、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状况证明、张榜公布证明且证明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村、居民委员会有计生办主任签字);

  6、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许可程序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计生办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经乡级计生办、县级人口计生局审查集体研究审定后,报市人口计生委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并交主管主任审查,最后经市人口计生委生育资格审批小组研究,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许可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单位

  计生委

  联系电话

  3288113

  联系地址

  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计生委窗口

  许可单位

  计生委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